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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文志/新作

不同意的举手

作者:仙客 日期:2024年07月21日 浏览:129 原创

我被派去参加一个类似听证会的会议了。按照以往的经验,好事领导就直接去了,一般无须下属知道。领导通知我的时候,对我解释道:不用发表意见,只需要签一下字就行。我因为不清楚什么事,就没有推辞。

会议室里已经坐了很多人,连检察院的副职领导都来了,还有法院、政法委的人员,其他的也都是政府的工作人员。

会议开始传达了一个文件,但显然不是主要的。之后,会议主持人开始讲述一个案例,一个上访的案子,直到这时候我也才听说这个案子,讲完案例,台上的某局领导对大家说,这个案子经他们找专业人士研究,已经作出了决定,认定上访人的理由不成立,但上访人还在继续找,今天把大家找来,就是要做一个记录,形成一个决定。说到最后,这个领导说:“以上的意见,不同意的请举手,”于是全场没有人举手。领导看了一下台下,说:“好,没有不同意见,决定通过,最后需要大家走时到前面签个字。”不知是因为没看见我,还是不认识我,这位局领导还问了二遍XX来没,这个时候的我,就如同一个处于关键位置的卒子,一时成了一个重要的人。

某局领导,印象里没有什么架子,从乡镇的一把手,到某局任副职,据说是自愿降职使用,如果不是为求平稳过渡,实在也是官员中能上能下有修养的人呢。

印象虽然不错,但这次开会却令我感觉不一样,倒不是因为案子结果,案子的结果,由我这位懂些法律的人看去似乎也不差,但是当他说到不同意的请举手时,我还是感到了一些异样,也许是以前听惯了同意的请举手,一旦反过来,还真是不适应呢,怪怪的,总觉得似乎哪里不太合理。

不同意的举手,比同意的举手,看似只是变换了一下方式,但结果却不能说一样。毕竟人在表达不同意见时,多数时候都是有一些顾虑或心理压力的,要想在压力之下不违心地表达意见,举手和不举手还是有区别的。大多数人用行为表达否定都会比不用什么行为表达否定更难,承受的心理压力会更大。不同意的举手,无疑给不同意的人增加了难度,因此,这里头隐藏的不喜欢被否定的心思还是很清楚的。这种语言和方式上的变换,如果也是一种创新,但这种创新除了表现了领导艺术的高明,谁能说于程序上是合理的呢?

这件事之后,我对领导艺术真有点敬佩之心了,觉得果然如人们说的,能在主要领导的位置上工作多年,都是不简单的。不过敬佩是一方面,另一方面却也坚定了我远离他们的心,因为我害怕有一天被一些领导们拿来这样使用,让我同意他们的意见,签上我的名字。就像这次这样,众目睽睽之下,让你不同意的举手。这种情形下,不同意该有多么尴尬,你若是坚持不同意,想来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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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客